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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站滚动播放失信人信息 广场摊贩榜上有名主动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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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李靓 通讯员 赵市伟 魏泽森)“我整天都在火车站摆摊,广场大屏幕上每天都在播放我的头像,真丢死人了,又影响做生意,我这就把钱送到法院,你们赶紧把我从大屏幕上撤下了吧……”7月23日,被执行人陈某在火车站广场摆摊时看到电子屏上滚动播出自己的失信“大头像”,主动联系执行干警。随后,他第一时间到区法院履行全部执行款,该案得以执结。

去年的一天,刘某在火车站广场摆摊卖饭,同样在此经营生意的宋某认为刘某卖的饭便宜而导致她的客源减少,因此找刘某理论。在争执过程中,宋某将自己的机动三轮车堵在刘某的摊位导致其无法做生意,双方矛盾升级引发斗殴,宋某的老公陈某将刘某打至轻微伤。刘某遂将陈某告上法庭。法院判决陈某赔偿2236元。陈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维持了原判。

判决生效后,陈某拒不履行,刘某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陈某面对执行干警态度强硬,声称绝不赔偿。执行干警朱建光认为该案涉案标的不大,陈某抗拒执行的主要原因是存在斗气心理,因此选择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开陈某的心结,促其履行义务。

通过电话联系,陈某称“是刘某先打我爱人,我劝架拉不住才撕扯在一起,我爱人也有擦伤,虽然一审二审都判决我败诉,但我就是不赔偿!”面对这种情况,朱建光劝说道:“生效的判决是有法律约束性的,不是说你想怎样就怎样的,如果拒不履行我们就把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还有可能对你进行司法拘留……”但陈某不以为然。

朱建光遂将陈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向其发出限制消费令,同时,在市区各大电子屏滚动播出其失信信息,以此向陈某施压。就在信息播出的第一天,陈某便看到自己“光荣上榜”,遂主动到法院履行了全部执行款,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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